编辑: 人间点评 2015-03-31

7.节能产品(设备)制造及节能技术研发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项目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企业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经信、财政部门申报,县(市、区、开发区)经信、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联文上报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属项目直接报送市经信委、市财政局.项目纸质材料3份(市经信委2份、市财政局1份),电子版光盘1份(含辖区所有项目),包含所有Word、Excel格式文档材料,不必提供照片和扫描图片文件,严格控制文件大小;

每个项目单独一个文件夹,大小不超过1MB). 1.附有项目汇总表(附件4)的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及电子文档. 2.各个项目所在单位申报的项目材料单行本及电子文档. (1)封面和目录;

(2)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附件2);

(3)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3);

(4)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如主要设备订购合同、发票等);

(5)安装改造的主要设备清单(包含设备型号、功率、效率等主要技术参数);

(6)项目改造前后主要技术参数对比(非改造项目仅需提供现有技术参数);

(7)申报节能技改项目的企业须提供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改造前正常生产一年度(或连续12个月)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年生产时间、产品年产量、年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证明资料备查;

(8)项目改造边界范围内项目改造后至申报项目前连续3个月以上的生产和能耗统计报表复印件(包含生产时间、产品产量、总耗能量等信息)及相关台账等汇总证明材料,并自行留存满足现场审核要求的详细台账证明资料备查;

(9)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10)申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机构需提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登记表与接受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

项目需在漳州市内投资建设,并经县级以上节能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符合国家、本省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根据闽经信环资〔2018〕154号文件精神,2018年7月18日以后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消备案登记;

(11)项目申报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项目申报企业必须为实际承担项目的企业;

单家企业如有多个不同项目必须汇总整合成一个项目上报,即每家企业限报一个项目.

(二)有关注意事项 1.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财政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应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上述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各项目组织申报单位须严格遵守时间要求,逾期无法受理. 2.市经信委能环科联系

电话:2303097 市财政局企业科联系

电话:2039259 3.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可在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上查询下载. 附件:1.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xls;

??????2.项目所在单位承诺书.doc;

??????3.单位及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4.节能技术改造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5.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xls. ??????(点此下载附件) 漳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漳州市财政局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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