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5-04-08
关于瑞安市西湖托老所建设项目的情况说明 随着城乡区域的老年人文化和生活逐步提高,人口的老龄化和家庭的小型化对老年人生活照顾服务越来越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兴办托老所机构可以弥补和完善照顾老年人生活,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颐养天年,消除寂寞,过着清静的生活.

为了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第64号令和瑞安市人民政府《瑞政发(1998)2004号》文件精神,并取得瑞安市民政局的同意,决定在龙湖镇西村村、湖石村新建瑞安市西湖托老所.

一、拟选地块的基本情况: 瑞安市西湖托老所拟选地块位于龙湖镇西村村、湖石村,东侧为小溪,两侧为村庄小路,西侧、北侧为山体.根据《瑞安市西湖托老所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拟选地块西侧边坡Ⅰ东侧5M范围内、北侧边坡Ⅱ南侧5M范围内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面积约600m2,占总用地面积的20%,其用地适宜性为基本合宜,其他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小,适宜性为适宜.

二、该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总用地面积为4405.62m2(6.61亩),总建筑面积为3529平方米,建筑密度25%,容积率为0.8,绿地率为35%.

三、该项目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 根据《寨寮溪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浙政发函[2005]66号),该景区划分为七个功能区,拟选地块位于综合服务区;

根据《瑞安市龙湖镇城镇总体规划》,拟选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地(G),结合《瑞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湖镇西湖托老所拟建地块有关规划功能问题的批复》(瑞政发[2008]59号),瑞安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按《瑞安市域总体规划》(方案)进行项目审批,根据《瑞安市域总体规划》(方案已经瑞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瑞人大[2008]18号],拟选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R),拟建项目符合规划用地要求;

拟选地块交通、水、电、通讯设施等基础设施基本齐全.另项目须严格按照《瑞安市西湖托老所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说明书》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瑞安市规划建设局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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