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5-04-17 |
验收小组听取了项目建设方的汇报,现场检查了项目生产运行状况及治污情况,审阅并核实了相关资料.经研究讨论,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顺德区大良新窖工业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塑料二厂厂区内,项目主要经营塑料制品的生产,现已建成规模为注塑机5台、吹塑机12台、打料机5台.本次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只针对以上生产设备进行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车间内有一定塑料气味,经排风管道抽排至车间房顶,周边气味不明显;
项目生产设备位于厂房内,设备噪声经墙体阻隔,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三、验收监测结果 经监测,项目边界废气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总VOCs、苯、甲苯、二甲苯浓度符合《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至2015年3月5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联系地址: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成业路2号(邮政编码:528300)
电话:0757-22306468, 0757-22380013 传真: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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