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5-04-19 |
B、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响应函;
c、填写《供应商经营行为、财产情况承诺书》;
d、填写报价表;
e、按照供应商资质表要求出具资质证明文件;
F、编制询价文件的响应方案. (1)供应商报价响应文件为便于长期保存,须胶装或线装,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供应商应以完整的报价内容为单位进行报价,单项报价不得超出单项预算,总报价不得超出总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3)供应商应承诺其编制、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真实、合法、有效,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供应商未按响应文件格式及构成制式文本编制响应文件而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4、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提交报价开始之日计算不得少于90天,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在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书面要求.供应商也可书面拒绝延长有效期(在规定时限内无应答的视为拒绝),其询价资格自动丧失.
5、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供应商须使用A4纸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汁)填制响应文件,按序编制页码,标注 共几页第几页 字样. (2)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法人代表或询价授权代表在改动处旁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4)供应商须在询价文件中指定页面的落款处,加盖法人公章以及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理人署名签字.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6、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加贴封条(标明非询价小组不得启封)和加盖法人公章. (2)封袋正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标段. (3)响应商报价响应文件为便于长期保存,须胶装或线装.
7、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须按采购中心确定的地点和时间,将询价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中心接收人. (2)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和文书资料,采购中心将拒绝接收.
8、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技术要求
一、签订合同
1、合同签订方式 (1)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采购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之后,洽谈合同条款内容,拟订合同文本草案. (2)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询价文件和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采购中心将督促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并对采购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4)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管机关备案. (5)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次类推.
2、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字,集中采购机构审核确认,并盖章后生效. (2)合同正本一式陆份,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各执两份,铜川市政府采购中心执两份.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确需修改、变更时,应当按照相应的审核批准程序办理. (4)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澄清承诺内容、补充协议等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