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5-04-22 |
16 代理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含需求论证服务费).服务费以成交价金额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有关取费标准的计取.
17 分包 不允许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工程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 2.2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宏基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