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5-04-26 |
7.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