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5-04-26

7.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7.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7.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7.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7.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7.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7.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网卡地址一致;

7.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7.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7.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7.2.2.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委会成员. 7.4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委会、采购人和采购中心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8.联合体投标 8.1除非本项目明确要求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外,两个或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 8.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应当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8.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9.采购信息的发布 9.1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二.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构成 10.1谈判文件包括以下部分: 10.1.1

第一章:招标公告;

10.1.2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3

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

10.1.4

第四章:投标人须知;

10.1.5

第五章:采购合同;

10.1.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0.1.7采购人发布的答疑、补遗、补充通知等. 10.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10.3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4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答疑及谈判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1.1投标人如果对预算控制价等谈判文件的其他任何内容有相关疑问,可以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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