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5-05-06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合格供应商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供应商的特殊条件 无注: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备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 A、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E、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上述A至E项的具体资料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

三、采购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报名时间:自本次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时(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101室.

3、现场方式:现场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1月19日13:00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1月19日13:30止 接收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开标室

五、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8年1月19日13:30 评审地点: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开标室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采购人: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务管理处 (2)地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3)联系人:谈伟民 (4)联系

电话:(0512)68753323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恒大招投标咨询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18号楼101室(3)联系人:宋艳婷、陆望秋 (4)联系

电话:62629993

3、苏州市高新区财政局监督

电话:(0512)68751335.

二、报价须知

(一)总则

1、本工程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

2、现场条件: 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现有原状. 2.2场内外道路:已到位. 2.3施工用电:已到位,装表计量.费用由承包商承担,考虑在报价中,据实际使用量支付给发包方.

3、发包范围:按招标文件前附表内容.

4、工期要求:按招标文件前附表内容

5、质量要求:合格.

6、谈判费用:谈判供应商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报价文件的一切费用,无论结果如何,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收进口产品,成交单位不得转包.

(二)谈判文件

8、谈判文件的组成 8.1谈判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谈判须知前附表 (2)谈判须知 (3)合同主要条款 (4)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如有) 8.2当谈判供应商退回图纸时(如有),图纸押金将同进退还给谈判供应商(不计利息).

9、谈判文件的澄清 9.1供应商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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