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05-13 |
5、中标服务费:以差额累计法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
100-500万元,收取1.1%;
500-1000万元,收取0.8%;
1000-5000万元,收取0.5%;
5000-10000万元,收取0.25%);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玖万元整(RMB:90000.00元);
2、交纳方式及截止时间:(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帐号:8112001013400033847 开户行:中信银行昆山西街支行).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除现场递交转账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形式外,其他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接受)将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文件在投标现场同时递交,并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到账.票面金额必须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完全一致,从投标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待确定预中标单位后,预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不予当场退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予以当场退回(特殊情况除外).
九、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按《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联系人:袁工 联系
电话:57109123 十
一、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山开发区同丰路656号 邮政编码:215300 联系电话/传真:0512-
50369392、50369360 /57368271 联系人:李喜利 王万玺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和释义
1、说明 1.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
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
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 词语释义 2.
1、招标人: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
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
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或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
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
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 2.
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2.
7、伴随服务: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
8、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专有权的统称. 2.
9、天:日历数. 2.
10、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
11、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