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5-05-17

五、考试

1、考试科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包括面试). (1)初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复试: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及面试(详见本简章第十三条),由我院自行组织.政治理论、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均为笔试.

2、考试形式: 初试:2014年10月26日上午8:30―11:30,考生参加由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全国联考.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复试时间:2015年1月(与我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进行),复试地点为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2014年12月下旬在中央戏剧学院主页(

网址:http://www.zhongxi.cn)的 硕博招生 信息栏中查看.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出示全国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专科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和省部级获奖证书原件),并缴纳复试费100元.

3、参考资料: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入学资格考试联考参考资料为《2008年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8版,联系电话66415711). 综合基础、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的参考资料为《中国大百科全书・戏剧卷》及相关剧本. 考生可在北京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也可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但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必须一致.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并结合综合业务素质,择优录取.2015年7月发出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 被录取的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于2015年9月报到注册.

八、培养与管理

1、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部负责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的培养管理工作.

2、被录取的2014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教学安排按照《中央戏剧学院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

3、被录取的2014年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人员,在中央戏剧学院昌平校区上课,学生可申请住宿,食宿费用自理,住宿费用预计1200元一年.

九、学位授予 对完成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学费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每人每学年缴纳学费3万元,如国家有新的收费标准下达,按新标准执行. 十

一、其他 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无研究生学历,不颁发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习期间不转档案和户口,中途退学(含因违反校规被退学处理者),已交学费一律不退,完成学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十

二、联系方式

电话:010-56620342 /

56620341 邮政编码:102209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 宏福中路4号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主页地址:http://www.zhongxi.cn 附件: 中央戏剧学院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系别、研究方向、考试科目 中央戏剧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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