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捷安特680 | 2015-05-24 |
一、原件校验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至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原件校验地点 成都市锦江区人社局五楼会议室(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福字街86号,联系
电话:028-86745457)
三、原件校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套,由工作人员当面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1套.
2、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学习成绩单、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还须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查询系统查询打印).
3、如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注明是否享受定向招录(聘)),以及工作单位证明报考人是本单位在编职工的正式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核对检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考核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核对检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考核,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成都市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