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5-31 |
二、评价依据 2.1 任务依据 (1)环评委托书 (2)环评合同. 2.2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修订施行;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53号令,1988年11月29日施行;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1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观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施行;
(1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及周边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法[2015]31号),2015年12月16日发布;
(15)《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2月21日发布;
(16)《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3月21日实施;
(17)《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61号;
(18)《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
(19)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乌海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乌海政办发〔2014〕3号;
(20)《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2007年1月19日发布. 2.3导则和技术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2.4工程技术资料 (1)《内蒙古美方能源有限公司洗煤厂原煤堆场环保封闭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三、项目概况 3.1 项目原有工程概况
1、项目位置及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美方能源有限公司洗煤厂院内,项目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67′,北纬39°46′.公司与110国道相距1公里,毗邻包兰铁路.便利的公路、铁路交通运输和本地丰富的煤炭资源,为公司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项目所在厂房西侧为乌尔特沟;
南侧为融鑫洗煤厂;
北侧为科飞达建材;
东侧为美方焦化厂和美方镁业. 内蒙古美方能源有限公司洗煤厂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中煤、矸石、以及精煤.其中,中煤产生后立即外售与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煤泥外售与乌海市星海洗煤有限公司,具体合同见附件4.如遇拉运不及时的情况,中煤和煤泥产生后将在筒仓内进行短期储存后外售.矸石产生后立即运送至乌达区矸石储存厂.精煤生产后不外售,由运煤车运送至美方焦化厂自用.原煤堆场为露天存放,周边有防风抑尘网(高14 m,长342 m,宽216 m,除车辆进场通道外四周均设置),但无喷淋设施.由于乌海市是多风城市,露天存放的各种原料煤遇到三级以上的大风天气时经常粉尘满天,给周围大气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煤用汽车运至煤场,装卸会产生大量煤炭扬尘影响周边环境.扬尘污染不但造成物料的大量流失,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使驻地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厂内生产环境恶化.煤场现状见图1. 图1内蒙古美方能源有限公司洗煤厂原煤堆场现状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