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5-06-01 |
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市港闸区城市管理局3辆3吨后压式垃圾清运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GZCG2019114
三、项目需求:详见第三部分
四、项目总预算:99万元
五、项目供货期:2019年6月30日前须办妥所有上牌的手续,合同签订后25天内供货.
六、响应相关信息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谈判供应商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所投产品须具有国家3C强制认证证书.
5、所投产品必须具有国Ⅴ及以上排放型式核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车辆的检验合格报告.
7、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部分).被授权人为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供①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②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供应商为其缴纳2018年11月-2019年4月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8、投标供应商2016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且单项合同金额等于或大于100万元的压缩车供货业绩,并附合同协议书(类似业绩表(格式见第八部分).
9、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10、提供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部分).
1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此处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