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5-06-01 |
7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120日内
8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 ,副本7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word格式和扫描件两种形式)
9 招标文件澄清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1日12:00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书面递交采购人(必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超过该规定时间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或处理
10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www.ctaxccgp.gov.com.cn)
11 接收投标文件以及开标时间、地点 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日8:00---8: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日8: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及投标文件递交至:金税三期数据中心768会议室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12 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值为10分,其他因素分值为90分13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办法 2016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
00、下午2:00―4:00,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登记备案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4 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确保在有效期内).
15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一、 总则1. 资金来源 1.1 本项目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立项. 1.2 项目预算资金120万元,已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预算.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合格的投标人 2.1.1 凡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满足本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2.1.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 投标人应了解和熟悉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能提供使采购人满意的优质服务,并能够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履行投标承诺. 2.1.4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鼓励中小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中小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2.1.5 为避免出现围标、串标现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1.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合格的服务 3.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2服务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2级子站和相关应用系统的CDN镜像与加速服务,以及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 3.3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