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5-06-04 |
(六)民办学校新生补报名 小一/初一学位申请系统完成录取工作后,部分民办学校仍有学位的,文体教育局将开放民办小一/初一招生系统,供4月未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进行选填(4月份已报名,并经审核合格被相应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填报).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民办招生系统网上报名时间:7月13日―7月23日 由于各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家长报名前必须和民办学校先行沟通,进行登记,确认仍有学位,方能网上报名.请家长登陆光明新区政府在线-学位申请(网址http://www.szgm.gov.cn/),点击民办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报名成功后打印学位申请表.文体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对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进行限定,某所学校完成招生计划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接受申请该校的报名. 2.提交资料及学校审核时间:7月24日―7月26日 家长到所申请的学校递交学位申请表及申请资料(一是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薄;
二是家长提供的居住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租赁合同(是否租赁所备案均可)、相关部门提供的居住信息、居住证明等.学校查看资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并把相关证件扫描进学位申请系统.适龄儿童家庭未在光明居住,不能申请光明新区学校学位,也不能录取. 3.资料抽查审核及学位安排:7月27日―7月31日 各民办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向文体教育报送拟录名单,文体教育局对申请民办学校适龄儿童资料进行抽查,核查无误后进行录取.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将不再接受学位申请,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继续接受报名,完成后报文体教育局录取,不允许自行超计划招生,未经文体教育局录取的学生将不能进行学籍注册.
四、学位申请证件资料及要求 按学生户籍类型准备,网上报名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招生系统,家长应保证其真实性.到学校初审时,家长只需带上相关证件原件,由学校工作人员初步核验,并扫描保存.
(一)适龄儿童为深圳户籍 1.光明新区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无误后打印并签名,交原件). 2.儿童出生证;
父母及儿童户口薄. 3.住房证明(根据实际情况提交一种): (1)购买商品房:儿童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所购商品房需在国土部门备案,入学当年入住)或购安居房、保障房的购房合同. (2)租房:现居住地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住宅用途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或城建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
登记备案日期(证件签发日期)须在入学当年的4月1日前,有效期截止日期须在入学当年9月30日以后;
承租人必须是儿童的监护人 (城建部门出具的《光明新区公共住房租赁合同》与《房屋租赁凭证》等同). (3)祖屋:提供社区证明. (4)集资房:提供经社区或其他合法集资单位的购房合同和收款收据,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出具的集资房证明(参见资料下载栏样稿). (5)自建房:提供政府部门开具的房屋不属于 查违拆违 对象的证明材料或报建手续回执(适龄儿童监护人已在相关材料中备案). (6)集体宿舍:提供所在单位开具并签有居委会或派出所意见的集体宿舍证明(参见资料下载栏样稿)、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在社保部门或职能部门网站上打印,证明上的单位需与集体宿舍所在单位一致). 4.由于家庭计生情况影响到最终学位积分,请家长于规定时间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生信息.(小一和初一计生信息登记需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