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6-05 |
政策入读,统筹安排 的原则安排适龄儿童入读我镇公办初中.
一、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须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有正常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为我镇公办中学新生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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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群体(即积分制群体) 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和《2017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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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群体.按《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执行;
2、其父母一方在我镇工作,持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每半年年审一次)的适龄子女,按《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持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节选)执行;
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按东府【2004】169号节选执行;
户口挂靠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子女按东府办函【2006】174号执行;
3、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和华人华侨子女,按教育局核查名单招收;
4、近5年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或广东省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新莞人子女;
5、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
一、
二、三等功,退役后在莞连续工作满1年、在莞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新莞人子女;
6、父母双方是道蚧Ъ,小孩是非东莞户籍或未入户者;
7、镇优惠政策(含镇倍增计划);
(四)特殊群体入学的儿童(含协议群体等).
1、父母一方是道蚧Ъ;
2、小孩是非东莞户籍父母具有本市户籍,非本镇户籍生需要在本镇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应具有本镇房产;
3、协议群体.
二、报名方法: 小学一年级生到所属学区小学在规定时间登记报名,初中一年级生由原就读小学统一收集,具体如下:
(一)报名时间: 小学报名时间:2018年4月
22、23日 中学报名时间:2018年4月22日前(回读生请在6月30日前到学区中学报名,逾期不受理);
(二)所需材料: 小学毕业生需持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在原就读小学填写《道蛘蛐⊙踔姓猩羌潜怼钒炖砣胙中(初一回读生请在每年6月30日前可到就近入学学校登记报名). 如有下面的几种情况的,除携带以上材料,还需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本簿户主不是该生父母的姓名,需先由负责招生的学校领导核实,再在登记表的右上角注明户主与该生的关系,并写上 核实无误 及签名. (2)已积分入道蚧Ъ咝杼峁┫志幼〉刂っ鹘猩昵刖徒胙 (3)有本市户籍,如因购房或建房原因迁离户口所在地,可凭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申请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中小学就读;
如尚末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出示实际居住地变更证明(盖章、村书记或主任签名),以及提供交易合同、报建证明等证明材料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的中小学申请就读【注:具有本市户籍的非本镇生属于特殊群体,领导在登记表的右上角注明 跨镇申请 】 (4)父母双方或一方是道蚧Ъ,小孩是非东莞市户籍(含未入户),需提供个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