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5-06-05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5日综述2018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嘱托和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补齐生态环境保护短板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扎实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主抓手,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2018年,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大大气、水、土壤 三个十条 实施力度,狠抓 双十 双源 治理,推进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建成了一批环境治理基础设施,解决了一批环境治理短板问题;
继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不断优化服务水平,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最严格的环境监管措施,以 守护多彩贵州 严打环境犯罪 2018-2020执法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抓好重点流域环境监管,强化环境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2018年,全州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0,全年(AQI)优良天数率为98.9%.全州33个地表水监测断面达到优良水体比例为100%;
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各县市声环境均达到评价标准 较好 以上等级;
辐射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良好.
一、全州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 2018年度,全州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0,指数值同比下降6.1%,其中,综合指数指数值低于全州平均数的县(市)有8个,占50.00%.各县(市)排名依次为镇远县(1.99)、从江县(2.19)、施秉县(2.30)、丹寨县(2.31)、雷山县(2.39)、三穗县(2.51)、天柱县(2.56)、剑河县(2.57)、黄平县(2.64)、锦屏县(2.67)、麻江县(2.69)、黎平县(2.77)、榕江县(2.80)、凯里市(3.03)、台江县(3.05)、岑巩县(3.08).(见图1). 图1 2018年度各县(市)综合指数统计 16个县(市)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开展监测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天数比例为98.9%,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其中,AQI优良天数比例高于全州平均数的县(市)有11个,占68.75%.各县(市)AQI优良天数比例分别为:施秉县(100%)、榕江县(100%)、丹寨县(100%)、镇远县(99.7%)、锦屏县(99.7%)、从江县(99.7%)、雷山县(99.7%)、三穗县(99.2%)、凯里市(98.9%)、麻江县(98.9%)、黄平县(98.6%)、天柱县(98.6%)、剑河县(98.6%)、黎平县(98.3%)、台江县(97.8%)、岑巩县(95.2%).(见图2). 图2 2018年度各县(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统计 16个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州二氧化硫均值为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均值浓度范围为2―18微克/立方米,镇远县最低,榕江县最高;
二氧化氮均值为1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均值浓度范围为3―20微克/立方米,从江县最低,麻江县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