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果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时,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乌审旗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2日 抄送:乌审旗环境监察大队 乌审旗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