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6-14 |
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普查对象是在我地区境内从事第
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地区第
二、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和布局,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状况以及各生产等要素的构成的基本情况;
查实了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小微企业和高技术产业(制造业)等发展现状.通过对12个县、市的数据质量抽查,数据填报综合差错率为1‰,普查数据质量达到预期目标要求.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喀什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分三个公报,将喀什地区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的主要综合数据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数据将随着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的进度,以不同方式陆续公布.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3年末,全地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15万个,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4586个,增长66.41%;
产业活动单位2.85万个,增加6311个,增长28.42%;
个体经营户9.52万个,增加2.65万个,增长38.57%(详见表1-1). ?表1-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1492 100 企业法人
5205 45.29 机关、事业法人
2488 21.65 社会团体和其他法人
3799 33.06
二、产业活动单位
28520 100 第二产业
2107 7.39 第三产业
26413 92.61
三、个体经营户
95200 100 第二产业
9096 9.55 第三产业
86104 90.45 ? 图1-1 法人单位数结构情况 2013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数量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744个,占41.28%;
批发和零售业1627个,占14.16%;
制造业1451个,占12.63%.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6.20万个,占65.1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1.06万个,占11.21%;
住宿和餐饮业9380个,占9.85%(详见表1-2). 表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 法人单位(个) 个体经营户(个) 合计11492
95200 采矿业
197 26 制造业
1451 883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6 5 建筑业
161 227 批发和零售业
1627 62013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97 832 住宿和餐饮业
104 938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2 784 金融业
40 - 房地产业
387 1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16 81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91 37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77 18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09 10673 教育
773 32 卫生和社会工作
350 71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96 451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744 - 注:表中法人单位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服务业和兼营第
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244个. 图1-2 按行业分组的法人单位数 ? ? 2013年末,全地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5205个,比2008年末增加3241个,增长165.02%.其中,内资企业占99.6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10%,外商投资企业占0.2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3.59%,私营企业占37.21%(详见表1-3). ?表1-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 企业法人单位(个) 合计5205 内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