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 2015-06-19 |
5 运维服务机构维修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需要维修的,应根据维修难度和需求时效,进行分级维修或抢修. 5.1管网维修 5.1.1 管网维修包括管道破损、漏水的修补,接户井、检查井的修补与更换等. 5.1.2 管网维修必须根据原材质选择相应的修补方式. 5.1.3 管网维修或更换应由专业人员实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的规定. 5.1.4 管网维修或更换后应进行闭水测试. 5.2机械设备维修 5.2.1 机械设备的维修主要为泵站内电气设备的维修. 5.2.2 机械维修应找专业人员进行拆卸,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或更换. 5.3维修期污水应急处理 在维修或抢修期间,运维服务机构应做好污水应急处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管网的修复工作.对维修后正常运行的管网应及时接收,开展正常运行维护.
6 安全防护 6.0.1 各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6.0.2 运行管理人员和维护检修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特别要严防燃爆、触电、中毒、滑跌、溺水、机器伤亡等事故的发生,并熟悉相应的急救方法. 6.0.3 台风期间,现场巡视或操作时,必须有2人同时进行,并采取防范措施. 6.0.4 现场作业时应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 6.0.5 下井维护作业: (1)应尽量采用机械疏通与清掏,人工不下井;
(2)确需人工下井清淤作业时,地面、井内应同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3)井下作业人员随时身系安全绳、携带便携式气体检测仪和防护面具;
(4)每班每次作业时间不得超过30min;
(5)鼓风机不间断送风,全密封井下作业送风量不得低于4m3/(min.人);
(6)下井前发现有害气体后要采取措施及时排除(掀井盖、抽风机抽等);
(7)作业中发现有害气体后,应及时由地面人员通过安全绳将作业人员提升至地面,同时要作好必要的救援措施;
(8)防护设备与用品、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的相关规定. 6.0.6 各种临时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使用完毕后,立即拆除. 6.0.7 运维服务机构应制定停电、设备故障、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天气等应急预案,向主管部门报备.
7 环境保护 7.0.1 运维服务机构应定期对管网及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积极采取措施减噪除臭,保证周边环境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4554和GB 3096-2008的要求;
7.0.2 严格执行雨污分流规定,避免混流污水流入终端设施;
7.0.3 管网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栅渣、浮油、沉砂、植物残枝等应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1)污泥处置可采用自然干化、堆肥,也可进入市政系统与市政污泥一并处置;
满足农用标准的污泥,宜遵循资源化利用优先的原则,就近土地利用. (2)栅渣、沉砂和植物残枝宜纳入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浮油宜纳入餐厨垃圾处理系统统一处置. 7.0.4 管网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栅渣、浮油、沉砂、植物残枝等如需外运处置时,运输车辆应加盖,运输过程应做到不落地、沿途无洒落. 7.0.5 管网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栅渣、浮油、沉砂、植物残枝等的处置应符合规范并做好相关台帐记录.
8 本导则用词说明 8.0.1 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 必须 ,反面词采用 严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