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 2015-06-20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发布,2013年5月1日实施;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1)《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12)《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13)《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1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起实施);
(15)《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7)《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保部2013年5月;
(18)《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
(1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发[2017]43号);
(20)《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18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减排项目的通知》.
2、技术导则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201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名称:年产24万平米家具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湖南福诺家居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镇香杉村福湘工业园;
占地面积:12245.16m2;
建筑面积:12245.16m2;
项目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占地及建筑规模 本项目租赁湖南福湘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用的一栋细木工板生产厂房进行生产,本项目建设内容详见表1-1. 表1-1 项目主要组成一览表 工程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标准厂房 1栋,1F,建筑面积为12245.16m2,包括开料区、生产区、板材区、包装区、仓库、办公区等,布设3条生产线(详见附图四) 租赁 辅助工程 办公用房 厂内行政、营销部门均在公司办公楼集中办公,办公楼位于大门南侧,2F,建筑面积约300m2 依托 家具项目现场质控人员在生产厂房东南角设200m2办公区 新建 宿舍 福湘木业在生产厂区南侧一路之隔设有职工宿舍区,共建有3栋员工倒班宿舍 依托 公用工程 给水 本项目供水由厂区水井供给,福湘木业厂内已建成完善的供水管道,主供水管径为D N200 依托 排水 雨水直接由雨水井和沟渠汇入调节池调蓄储存;
污水经分质预处理后汇入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达标后排至香杉村农灌渠,用于浇灌农田 依托 供电 用电由湘阴县金龙镇220万伏变电站提供 依托 环保工程 废气 建设单位在切割、打孔、开料、封边等产废气口设集气口,采用负压抽风方式收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少量有机废气,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外排,有机废气收集后与粉尘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