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 2015-06-20 |
(一)废气 焚烧过程中的大气污染物依托公司2#和3#水泥熟料烧成系统以及窑尾废气处理设施(低氮燃烧+SNCR脱硝+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烟囱外排,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中的排放限值. 液态预处置车间、SMP预处置车间和危废贮存库房产生的恶臭气体,在水泥窑运行期间(正常工况)经管道引入篦冷机后入窑高温焚烧处理,水泥窑检修停窑期间(非正常工况)以上废气中恶臭气体经管道引入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 车辆、容器清洗废水由废液处置系统送回转窑焚烧,不外排;
生活污水送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绿化或厂区道路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 噪声设备、设置车间隔声、基础减振、高噪声风机安装消声器等治理措施,最近敏感点能达到3类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四)固废 主要有废活性炭、化验室废液、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污泥送赞皇金隅水泥生活垃圾水泥窑协同处置工程处理;
废活性炭和化验室废液,可以送本项目回转窑焚烧处置. 项目可行性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采用的工艺装备水平较先进,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且采取了较为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实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环评文件内容较规范,环评文件及相关附件内容支持环评结论,经环境影响技术评估,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