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06-24 |
应当尽快在疾病初发时采集首份标本;
须避免感染部位周围以及感染部位附近皮肤或黏膜定植菌群的污染;
对于有多种细菌定植的部位,宜选择合适的方法检验特定的病原菌,并防止非致病定植菌群的污染;
检验呼吸道病毒宜采用植绒拭子采集鼻咽标本;
普通拭子标本不宜用于厌氧菌培养;
除了血液标本外,其他所有标本进行厌氧培养前均应进行革兰染色(粪便艰难梭菌培养除外);
无菌体液(例如胸水、滑膜液、心包液和脑脊液)宜放入无菌管或含抗凝剂(注意某些抗凝剂对一些细菌有抑制作用,如果使用,则需告知临床其中的影响)的无菌管送检,也可注入一定量(最好10 mL)的样品到血培养瓶中进行增菌培养;
怀疑细菌或真菌感染时,除了血液标本之外,所有无菌体液标本均宜进行革兰染色镜检;
外科手术标本,宜送液体或组织做涂片和培养,拭子标本仅用于特殊情况;
采集静脉血时,应首先采集血培养标本,再采集用于其他检验的标本;
血标本采集时机见《WS/T 503-2017临床微生物实验室血培养操作规范》,痰标本采集时机见《WS/T499-2017下呼吸道感染细菌培养操作指南》,尿标本采集时机见《WS/T348-2011尿液标本的收集及处理指南》;
不宜送检或接收导尿管的管尖进行培养;
真菌培养宜采集深部标本或组织标本;
做病毒血清学检验时,宜根据不同病毒选择不同的采集时间和抗体类型;
发病早期通常检验病毒特异的IgM抗体;
而对恢复期患者,在疾病急性发作和发作后间隔2周~4周采集双份血清,检验IgG抗体;
特殊情况下(如怀疑厌氧菌感染时)可以考虑床旁采样;
标本采集须符合生物安全规定. 标本采集量 采集足够量的标本用于常规细菌学检验,至少送检0.5 mL或者0.5 g(除外特殊标本).当送检标本体积不足时,与临床沟通,并根据医嘱选择优先检验项目. 脑脊液标本通常2 mL~5 mL;
胸水和腹水10 mL;
BALF
10 mL~20 mL(≥5 mL);
脓液2 mL~5 mL;
羊水、胆汁、关节穿刺液、心包液、胸水、滑膜液大于1 mL;
腹透液50 mL;
眼前房液大于0.1 mL,玻璃体洗液大于1 mL. 采集足够量的标本用于病毒学检验,特别是液体标本(如脑脊液和血液),并严格遵照临床标准的流程操作.脑脊液标本通常2 mL~5 mL,血液3 mL~5 mL;
宜采集大体积量的标本用于常规真菌学检验. 标本标识 标签宜由放入冰箱后仍能粘牢的材料制成.标签贴在容器上,而非容器盖上.标签上提供的信息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患者姓名、患者唯一性标识;
标本采集日期和时间;
检验项目;
标本类型;
急查标本相应的标识(适用时). 标本转运 标本采集手册应当明确说明某些检验项目的特殊转运方法,以保证医护人员、标本运送人员在标本采集之前能获得有关标本采集和转运的准确信息. 标本的转运应由经过培训的专人负责.使用气动传输方式运送标本时,提前确认剧烈震荡、温度等因素不对检验结果产生影响. 标本采集后,应减少运送环节,在规定时间内运达实验室,并尽可能缩短转运时间. 用于细菌学检验的标本 用于普通细菌学检验的标本:宜在2 h内送到实验室.如果转运时间超过2 h,宜使用转运培养基或在冷藏条件下转运;
一般而言,用于细菌培养的标本室温下保存不能超过24 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