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5-06-28 |
1、资审资料要求装订成册,并在资料封面页上注明 高安镇跳石村通
3、4组公路加宽改造工程 项目资格审查资料;
2、装入 资格审查资料 文件袋内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1.11.2 文件袋上写明 应在 资格审查资料 文件袋上写明如下内容: (项目名称)资格文件 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1.12 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为:
2018 年 9月 30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 抽选地点为:垫江县高安镇7楼会议室 1.13 比选办法 低价中标法:(原则上参与比选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低于3家时流标) 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如果出现同等价位,现场通过抓阄方式,进行决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其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1.14 中选结果通知书 比选结束后,业主在高安镇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投诉后核发中选结果通知书. 1.15 合同签订 由中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凭(中选)通知书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 1.16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现金;
付费方式:银行转账.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高安分理处;
户名:垫江县高安镇村级财务双代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账号:2505010120010001022;
备注:高安镇跳石村
3、4组公路比选文件资料费. ①收款单位:垫江县高安镇村级财务双代管领导小组办公室 ②开户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垫江支行高安分理处 ③账号:2505010120010001022 ④备注:高安镇跳石村
3、4组公路履约保证金 2.担保金额:签约合同价格的 10%. 3.提交时间:比选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项目履约保证金到业主指定账户(3个工作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4.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1.17 重新比选 中选承包商无故放弃中选、不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选条件的,项目业主单位应按依次递补确定承包商.当所有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或因不可抗力书面提出不能履行投标承诺,则重新组织比选. 1.18 投诉处理 1.投诉及处理程序参照《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执行. 2.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
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0 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
户名:垫江县财政局;
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备注写:高安镇跳石村
3、4公里比选保证金.
二、比选保证金的缴纳
(一)缴纳方式:银行转帐.
(二)比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比选开始时间.
(三)缴纳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整).
三、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 比选保证金指定收取账户 的资金,包括投标截止时间延期、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投标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开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与业主签订书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 3.流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投标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帐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根据招标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