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5-07-01

一、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 十

二、采购代理人:大连鑫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志贞

电话:0411-62630707-0 传真:0411-62630707-605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安乐街29号一方国际1612室 开户银行及帐号:中国民生银行大连中山支行600867533 前附表序号 内容工程名称: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综合楼维修项目 建设地点:中国共产党大连市委员会党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范围:综合楼维修项目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个日历日.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无负责的在建项目;

5、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企业为主办方.

2、省外施工企业需办理入辽手续.

3、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谈判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方式:购买采购文件前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购买采购文件);

谈判小组评审时进行资格再审;

供应商中选后,如有必要,由采购人进行资格后审. 规费、税金:

1、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2、供应商应结合取得的2014年度《辽宁省施工企业规费计取标准》,并按《转发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关于颁发、的通知》大建委发(2008)75号文件文件确定的原则和标准计算规费,按《关于调整大连市建设工程费用标准中税金费率的通知》(大造价字【2011】3号)文件的标准计算税金. 注:

1、工程定额测定费已取消,供应商不得计取;

2、社会保障费按税前工程总造价的3.2%计取.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1)安全目标:无安全事故 . (2)执行标准:执行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验评标准. 工程价款调整条件: 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的工程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造价增减的项目: ①、工程造价增加在合同价3%(含3%)之内的,不予调整;

增加超过合同价3%以上部分或工程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时,按实际发生调整. ②.具体工程造价调整方法,按本文件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51条 补充条款 约定执行. ③、工程变更增加造价超过中标价5%以上的,按大建发[2006]10号文要求执行. 工程价款调整方式: 发生了经发包人批准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工程内容增减),相应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费用项目(含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下同),按合同已有的费用项目确定;

②、合同中有类似的费用项目,参照类似的费用项目确定;

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费用项目,由承包人按2008《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相应的费用项目,由发包人认可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确认. ④.具体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用确定方法,按本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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