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苹果的酸 | 2015-07-08 |
一、考核目的 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综合评价、奖惩分明、注重实效的原则,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开展情况与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评价,深入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落实市(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循环农业产业体系,积极推进循环农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对象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按照《考核办法》,重点考核4个方面内容17项指标.
四、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省农牧厅、省环保厅负责组织实施.
五、考核步骤及要求
(一)自查评分 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按照《考核办法》要求,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和自评打分,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年度自查报告报送省农牧厅和省环保厅.自查报告按照 自查报告大纲 编写,报告章节要求内容完整,不得缺项漏项.自查报告与证明材料请通过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上传.
(二)实地核查 2018年8月,省农牧厅、省环保厅将印发开展实地核查的通知,并组成考核工作组,选择4个市(州)进行实地核查.考核工作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全面核实了解有关情况,督促进度、查找问题、了解困难、总结经验,并形成书面报告(2018年9月上旬前完成).
(三)第三方评估 省农牧厅、省环保厅配合农业农村部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抽取1个大县进行评估,从畜禽规模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中随机抽取20家规模养殖场,详细核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建设情况,必要时延伸到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粪肥还田利用环节,推算调查评估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2018年7月底前完成).
(四)综合评价 省农牧厅、省环保厅根据日常监督检查、实地核查、第三方评估和自查评分情况,联合对各市(州)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起草考核报告,于2018年10月上旬前联合上报省政府.考虑到2017年是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全面启动实施的第一年,考核评价将根据各地工作总体情况,在《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后由省农牧厅、省环保厅向各市(州)人民政府通报,向社会公开.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州),按照《考核办法》,受省政府委托,省农牧厅会同省环保厅约谈市、州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