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5-07-09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7、企业注册地在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以外的,投标时需提供由我市国家税务局开具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含各县市区)内的纳税信用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财务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业绩要求:不作资格条件;

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施工项目部关健岗位人员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重要说明: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自行查询,以确保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 1.4.2 是否接受联合 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请各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中标人以不了解现场情况为由向招标人提出的任何索赔,招标人将均不予受理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6日前 投标人的提问方式:将质疑纸质版文件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或传真0731-28825579,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和条款.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和发布方式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澄清文件发布方式:湘建价 〔2014〕

170 号文)规定执行.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 .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 施工临时围墙、临时便道等.临时设施的新建、拆除及余渣外运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上述费用承包人均已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竣工结算时,其工程造价由发包人从承包人竣工结算造价中扣除,扣除费用的计算方法为:临时围墙、临时便道按照承包人投标报价书中的对应专业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投标时缺项的新增材料,其价格由发包人按实核算)和取费标准以及湖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进行计算,工程造价经发包人主管单位审定后,从承包人结算中扣除. 本款补充:(1)根据建办【2005】89号文规定,承包人按湖南省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足额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安全警示标志、现场围挡、企业标志、五板一图、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现场办公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边防护等所有内容.(2)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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