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 2019-07-31 |
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2019年1月15日至2019年1月21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
电话: 024-25375582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21甲5号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10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沈阳市自然纤维制品厂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环保经开审字〔2019〕0001 2019.1.2 沈环保经开审字〔2019〕0001号 关于《沈阳市自然纤维制品厂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沈阳市自然纤维制品厂: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沈阳市自然纤维制品厂锅炉改造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民屯镇新西村,企业占地面积18557平方米,主要生产家居使用的各种规格的床垫,年产量为5万张.本项目将现有两台燃煤锅炉拆除,改为生物质气化燃气发生器+6t/h蒸汽锅炉(用于生产和冬季供热)、生物质气化燃气发生器+2t/h导热油炉(用于生产),其它生产内容、生产规模等生产工艺系统设备均不变.总投资53万元,环保投资53万元.综上所述,在切实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批复要求,确保各种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在该地址建设生产.
二、本项目锅炉用水外购,用电由市政电网提供,供暖由自建生物质气化燃气发生器+蒸汽锅炉提供.
三、建设项目应重点落实如下环保措施:
1、锅炉排水及反冲洗废水用于炉灰喷湿及地面洒水抑尘.
2、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50m高排气筒排放.
3、风机、燃烧器、泵类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为炉灰和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对清理出的炉灰喷湿处理,装袋后暂存在锅炉房内,定期外售.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当该地区实施集中供热时需无条件拆除生物质锅炉.
五、该项目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提出的要求执行.
六、项目应严格落实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七、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之日起,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八、项目的环评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经营范围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二一九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