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5-07-23 |
一、本次租赁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 的原则,意向承租方在进行相关报名登记手续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次公开租赁文件,并接受本文件全部条款.
二、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本次租赁活动,仅限于重庆市永川区畅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要求,成交后如因项目存有重庆市永川区畅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申报的其他情况而引起的交易纠纷,由成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与重庆市永川区畅恒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文件如有疑点,必须在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含)前书面向出租方提出质疑;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视同认可租赁文件所有要求;
逾期提出异议的,将不再受理.出租方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质疑. 出租方对所质疑事项的回复以及对已发出的租赁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及补充的,均在递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2个工作日(含)前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qyc.gov.cn/ztzl/ggzyjyzx/)指定位置统一发布,是租赁文件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当租赁文件与租赁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为准;
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法律约束力.
四、意向承租方有权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标的按现状租赁,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情况可与出租方联系.递交报名资料后,则已表明完全了解标的,并愿对自己参加报价的行为负全部责任.成交后,成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不得对品质、数量、物业管理等现状有任何异议.
五、本次租赁会采用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意向承租方持报名保证金回执单原件及有关报名资料,若委托代理人参加租赁的,代理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租赁会现场并领取竞价号牌.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租赁会场并未领取竞价号牌的,视自行放弃.
六、本次租赁会底价由出租方市场调查并经区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审批后确定.只有一个单位或个人报名租赁的标的,由该单位或个人以租赁底价的租金额获得该标的物的租赁权.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报名租赁的标的,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即可跟价),采用有底价公开竞价方式,各意向承租方举牌报价,月租金为2000元以下的底价加价幅度为每次10元或的10元的整倍数,月租金为2000元以上的底价加价幅度为每次50元或的50元的整倍数,最后举牌报价经租赁会主持人三声(次)重复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报价.最高报价意向承租方为成交意向承租方(承租方),租赁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七、各意向承租方做好评估,慎重报价,各意向承租方的竞价号牌具有法律效力,应妥善保管,一经举牌报价不得反悔,否则视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