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5-08-01 |
1135 物流装备、高端医疗装备制造关键技术及产品
1136 三维打印成型关键技术、软件系统及成套设备研发
1137 三维打印用高性能成型材料及生产工艺优化技术
114 信息技术 1141基于北斗/GPS系统的导航、通信关键技术、核心部件及系统 1142物联网通信、平台与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及应用
1143 云计算及大数据关键技术、操作平台开发及应用
1144 新一代移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医疗平台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
1145 面向制造业的大型数据库、关键中间件和软件平台
1146 制造业信息化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
115 节能环保
1151 低碳、低硫氮高效洁净燃烧、高效传动节能等节能新技术
1152 工业废气高效洁净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1153 工业污水中有机毒害与重金属污染物节能型消减技术
1154 半导体照明及功能型节能光电材料开发与应用示范
1155 新型余废热提质与规模化高效利用技术
1156 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研发和技术攻关 1157绿色循环制造与清洁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
116 文化科技创新 1161面向先进文化内容服务的融合网络及数字媒体技术研发及应用
1162 现代舞台成套技术集成与产品研发及应用
1163 现代数字化展示技术及应用
1164 基于B2B数字出版内容资源聚合与投送云服务技术与 应用 1165三网融合环境下互动电视服务技术集成应用
117 重要技术标准研发 118其他
1181 属于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新兴产业领域,以推动优势产业向高端跨越,突破产业发展核心技术为目标,开展的产业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项目.
(三)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研发内容和创新点明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目标产品具有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2.申报单位为连云港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已建设的重大研发服务平台.近三年内须有授权专利.优先支持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重点企业研发机构建有企业以及近年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项目. 3.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项目完成时须形成2项(含)以上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形成样品、样机系统等,获得市级(含)以上重点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认定. 4.对于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及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 5.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区限报5项,在连部省属高校院所限报3项、其他高校院所限报2项,其中每个单位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除此之外,每个国家级产业基地可增报3项、省级科技产业园可增报1项,不占所在区名额;
高校院所中建立的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可单独申报1项,不占所属高校院所名额.
(四)组织方式 重点项目优先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及省、市属高校、科研院所整合资源,牵头组织市内相关单位,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开展前瞻技术及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形成所在产业技术领域中的骨干企业、知名院所、高校强强联合.本年度拟支持1-3个重点项目. 面上项目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围绕指南确定的产业前瞻技术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方向,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支撑产业高端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