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n灬不离不弃灬 | 2015-08-05 |
八、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其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九、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包(贰万元整),必须以银行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中心指定帐户,汇款单名称必须与投标企业的名称相符(投标单位必须以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基本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汇款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分包项目)及项目编号.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我中心只按汇款单上的企业名称以银行电汇方式退款,当地投标供应商我中心以转帐支票的方式退还,我中心不以现金的方式退还保证金),以其它方式及其它账户汇款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存入后,需将银行回单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传真至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如没有进行确认,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户名: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403814847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1月7日17时 已通过报名并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书按要求密封后进行投标. 十
一、投标书递交及开标和签到时间: 投标书递交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2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内3楼321室(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十
二、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内 5楼524 室(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采购单位技术联系人: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石慧、王海波 联系
电话:0470- 8110342传真:0470-8110343 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3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1招标 公告 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安消防支队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G[2015]-1013 采购内容:详见
第二章 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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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4 支付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款的90%,其余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使用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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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7.1 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日)
4
(三)6.1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
5
(三)2.1 投标文件:正本1份;
副本
7 份6
(三)5.1 为了便于唱标,请各投标人将投标一览表密封在一个小信封内开标时现场递交政府采购工作人员.
7 招标 公告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商签到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8 招标 公告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9 评标办法: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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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3.2
(一) 3.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11 集中采购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内 5楼524 室(海拉尔区河东新城区友好五街西) 联系人:石慧、王海波 邮政编码:021008 电话、传真:0470-8110342
网址:www.nmgp.gov.cn 户名: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54038148478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12 有关本项目的重要通知,请随时查阅内蒙古政府采购网站(www.nmgp.gov.cn)的招标公告 投标供应商登记表 采购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所投标段: 传真、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