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5-08-09

电话:3252716.

(二)事故报告.

1、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青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并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青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国务院第493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之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同时报告青州市人民政府.并通知公安机关、环保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2、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 (3)事故的简要经过;

????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 (5)已经采取的措施;

????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 青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其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并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展开调查处理.

(三)事故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

公安部门接报后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交通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市安监局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成指挥部赶赴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事故抢险救援的需要,指挥部可以通过市政府调集社会各界力量和驻青部队的支持和援助.

(二)指挥部在事故现场组建由质监、公安、消防、环保和事故单位技术人员组成的救援队.应急救援坚持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三)应急救援工作重点

1、抢救受害人员.事故发生后,市卫生部门要迅速启动本系统应急救援预案,及时、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

2、控制危险源.环保部门对危险化学品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及危害程度.对发生在人口相对集中和稠密地域的事故,环保、消防等部门应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尽快组织抢险队与事故单位技术人员一起及时堵源,控制事故继续扩大.

3、指导和组织群众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身防护,迅速撤离出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同时做好自救和互救工作.

4、做好现场清消,消除危害后果.环保、消防及有关部门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发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防止对人继续危害和环境污染.

5、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危害进行监测处置.

(四)应急救援注意事项.

1、救援人员进入污染区应2-3 人为一组,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同时,做好自身防护,避免发生伤亡.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