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CNG)汽车专用装置检验收费标准核定工作关系企业利益,涉及民生稳定,经研究,压缩天然气(CNG)汽车专用装置检验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继续按照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绵阳市财政局(绵市发改收费〔2013〕231号)文件执行至新核定标准出台为止. 在此期间,如国家和省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特此通知. 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绵阳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5日00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印发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