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zqmzc 2015-08-15
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公示表 案件名称 日本株式会社荏原制作所收购烟台荏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股权案 交易概况(限200字内) 烟台荏原空调设备有限公司("烟台荏原")是由日本株式会社荏原制作所("荏原制作所")和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

本交易前,荏原制作所和烟台冰轮分别持有(包括间接持有40%)烟台荏原60%和40%的股权.根据2016年11月22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烟台冰轮将其持有的烟台荏原的40%的出资股权转让给荏原制作所.本次交易后,荏原制作将持有烟台荏原100%股权(其中间接持有40%). 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简介 荏原制作所 荏原制作所自身并通过其集团公司经营风水力机械业务、工程业务、精密电子业务有关设备等的生产、销售和维护等. 烟台荏原 烟台荏原是荏原制作所与烟台冰轮的合资公司,主要在中国境内从事冷冻机和冷却塔的制造和销售. 简易案件理由(可以单选,也可以多选) (

1、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 (

2、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市场份额均小于25%. (

3、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 (

4、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 (

6、由两个以上的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 备注 本案相关市场: 1)中国大陆吸收式(溴化锂式)冷冻机市场;

2)中国大陆电气式冷冻机市场;

及3)中国大陆冷却塔市场. 荏原制作所(不包括烟台荏原)不在中国大陆吸收式(溴化锂式)冷冻机市场、中国大陆电气式冷冻机市场及中国大陆冷却塔市场从事经营活动.荏原制作所与烟台荏原在前述本案相关市场不是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 注解:

1、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1-3项时,须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

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1-3项可以多选,也可单选;

没有勾选的,视为本集中不涉及该类型交易.

2、申报方申请简易案件的理由是基于第4项、第5项时,无须在备注中说明相关市场和市场份额.

3、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的一个经营者控制,如果该经营者与合营企业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竞争者,则申报方在申请简易案件时,须同时勾选第1项和第6项理由,并在备注中说明界定的相关商品市场和相关地域市场(无须阐述界定理由),以及相关市场份额.市场份额可以区间形式提供,区间幅度不应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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