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 2015-08-19 |
12.2投标人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提供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12.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所附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3.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 13.1 投标人应提交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规定数额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响应的一部分.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如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响应的,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谈判响应;
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已递交应答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必须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3.2 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单位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3.6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 13.3 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应用竞争性谈判响应货币 ,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银行转账、电汇(无论何种形式,都必须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保证金时间之内入指定账户). 13.4 未成交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投标人. 13.5 成交投标人的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在成交投标人按规定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投标人. 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竞争性谈判响应;
(2)成交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0条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4)成交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成交. 14.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 14.1竞争性谈判响应在规定的谈判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竞争性谈判响应将被视为非响应性竞争性谈判响应而予以拒绝. 14.2 特殊情况下,在原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竞争性谈判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竞争性谈判响应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