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5-08-24

两户农户收入和支出接近的,住房条件好的排序在前. 10.是否需要对计划任务脱贫户进行脱贫稳定性排序? 答:不需要. 11.村民小组(屯)、行政村评议中提到的评议人员组成是否都要参加评议? 答:驻村工作队员、村 两委 干部、各有关村民小组(屯)长必须参加村民小组(屯)、行政村评议,住村退休干部、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妇女代表等人员,则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视情而定,但村民小组(屯)评议会人数要达到5-7人、行政村要达到7-11人. 12.本次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工作涉及的表格较多,每级在工作时产出哪些材料? 答:入户产出的材料:《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验收表》、《贫困户信息对照采集表》等涉及入户的材料. 村民小组(屯)产出的材料:拟上报行政村的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村民小组(屯)对《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验收表》的评议意见、村民小组(屯)评议会记录、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桂扶领办发〔2017〕60号文附件7,以下所称附件均指桂扶领办发〔2017〕60号文的附件]、2017年奋斗目标脱贫户(不含计划任务脱贫户)初选名单(附件8)等材料. 行政村产出的材料:拟上报乡镇审核的2017年脱贫户初步名单、行政村评议会记录、行政村对《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验收表》的评议意见、行政村公示原件(附件9)及照片、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初审名单(附件10)、2017年奋斗目标脱贫户(不含计划任务脱贫户)初审名单(附件11)等材料. 乡镇产出的材料: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工作方案、培训会通知、培训会签到表、乡镇公示原件(附件12)及照片、乡镇对《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验收表》的审核意见、2017年计划任务脱贫户审核名单(附件13)、2017年奋斗目标脱贫户(不含计划任务脱贫户)审核名单(附件14)等材料. 县(市、区)产出的材料: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工作方案、工作部署会议通知、工作部署会议签到表、督导相关材料、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抽查核验工作方案、贫困户脱贫摘帽批复文件、县级公告原件(附件15)及照片、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工作情况、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县(市、区)统计表(附件18)等材料. 设区市产出的材料:督导相关材料、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工作情况、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市统计表(附件19)等材料. 13.2017年8-10月份动态调整期间新纳入、返贫的贫困户在年底是否可以进行脱贫摘帽? 答:不可以. 14. 2017年初回退巩固的贫困户是否必须于2017年底脱贫摘帽? 答:2017年初回退的巩固加强对象,若目前已达到 八有一超 标准,实现稳定脱贫的,可列为2017年脱贫户;

若未达到 八有一超 标准的,不能脱贫. 15. 2017年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后,若某县贫困人口增加较多,其2017年贫困人口脱贫摘帽计划是否可以进行调整? 答:县脱贫摘帽计划原则上在本设区市内调剂.严禁为了实现贫困村、贫困县脱贫摘帽,在贫困户脱贫摘帽 双认定 工作中,有意降低脱贫标准,将未能切实达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予以脱贫. 16.生态林和退耕林是否可以算有稳定收入来源中 山林地5亩以上(含) ? 答:目前退耕林的补贴标准为每亩1500元左右、生态林每亩15元左右,生态林、退耕林属于有稳定收入来源中山林地的范畴. 17.住房安全等级A、B级如何认定? 答:有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贫困户有住房保障认定表》并认定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视为住房达到A级或B级. 18.贫困户现有住房达到 有住房保障 标准,又列为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时如何认定 有住房保障 ? 答:如已列为易地扶贫搬迁户,则以搬迁入住的住房来认定是否达到 有住房保障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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