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5-09-04 |
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物有严重不良影响的区域(如:有滑坡、流沙、溶洞等直接危害的地区、坝或堤决溃后可能淹没的地区);
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如:采矿陷落(错动)区界限内、大型尾矿库及废料场(库)的坝下方). 2.4.5 场址应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充分利用荒地、劣地,不占或尽量少占耕地和林地,拆迁量较少. 2.4.6 工程投资经济合理.
3 选址基本程序 3.1 机场的定位和规模 3.1.1 选址工作开展之前,应首先分析机场的服务对象和范围,明确机场定位. 【条文说明】由于用地规模与机场的定位有直接关系,因此在机场选址开展之前,需明确机场的定位. 3.1.2中型及以上机场应初步预测近、远期客货吞吐量,并据此确定机场规划跑道数量;
小型机场可通过类比同类机场估测旅客吞吐量. 【条文说明】机场的分类方法详见《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 对于小型机场来说,一般为一条跑道,由于客、货吞吐量比较小,预测没有实际意义,所以仅做类比估测. 3.1.3 结合主要使用机型和航程,提出机场飞行区指标、跑道数量、长度及构型;
3.1.4 初步确定机场近、远期用地规模. 【条文说明】机场项目建设用地除满足机场近、远期发展以外,还需符合《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5]157号)的有关规定. 3.2 选址基本阶段 3.2.1选址工作分为初选、预选、比选三个阶段. 3.2.2初选阶段主要工作是在主要服务对象周围较大地域范围内,通过图上作业、现场踏勘,寻找具有可能建设民用运输机场的场址.初选的重点是选址方向和范围的确定. 3.2.3预选阶段主要工作是对初选场址进行筛选,选择场址条件相对较好的作为预选场址.对预选场址的地面建设和空中运行条件进一步研究论证,估算工程量和投资.预选的重点是场址各个因素的分析. 3.2.4比选阶段主要工作是对预选场址空中和地面的技术经济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后,从中推荐首选场址.比选的重点是对关键要素进行评价.
4 初选 4.1 一般规定 4.1.1 初选场址的数量宜不少于5个. 【条文说明】提出初选场址数量的要求,是为了保证场址选择时,对于有可能作为机场场址的地域范围都作了考虑.当初选场址数量由于各种限制因素实在难以满足上述要求时,经充分论证可以减少. 4.1.2 应收集和分析当地的风速风向统计资料,结合地形初步确定跑道方位. 【条文说明】跑道方位应使拟使用该机场的飞机的机场利用率不少于95%. 4.1.3 应收集当地1:5万地形图,结合现有的城市规划、自然保护区规划、边境线、禁区及限制区等,确定适宜的选址方向和范围,并提出初选场址. 4.2 初选关键因素要求 4.2.1 气象资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调查和收集场址当地或附近气象台(站)的气象观测资料,主要包括:当地气候统计资料,以及与飞行密切相关的年平均风向风速、能见度、云高资料. 【条文说明】气象观测资料由当地气象部门提供,具体要求见附录A.1~A.4. 气象资料调查按照 一次收集、分阶段使用 的原则,在场址初选时除了收集与飞行密切相关的年平均风向风速、能见度、云高资料外,还应调查场址所在区域的气候统计资料,如:雷暴、气温、降水量等,以便宏观了解当地的气候情况,并为后续工作积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