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5-09-09 |
3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4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5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6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不属于
7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不属于
8 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燃烧高污染燃料(II类)的新建锅炉、炉窑项目;
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新建、扩建分散燃煤供热锅炉;
工业园区新建20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