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5-09-10 |
12.2 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货物所承担的维修、保养、修理和备件储存的义务. 12.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上第6章所附的 资格证明文件 . 13.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按照第8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来源地证书证实. 13.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说明书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产品结构、外观、选材、工艺、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偏离表;
(3)交货清单;
(4)实物样车. 14.投标保证金 14.1 投标人应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4.2 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或汇票,电汇必须由投标人本企业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