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5-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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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5月16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新昌县技工学校 地址:七星街道磕山路250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0575-
86287588 电子邮件: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绍兴正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昌县鼓山新村53-1幢6号 联系人:杨小姐
电话:0575―86252333 电子邮件: 1.1.4 项目名称 新昌技师学院建设工程―新昌县技工学校校区外立面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七星街道磕山路250号1.2.1 资金来源 划拨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新昌技师学院建设工程―新昌县技工学校校区外立面改造工程:包括1幢教学楼,1幢实训楼、1幢食堂,1幢学生宿舍楼.改造内容包括瓦屋面拆除,原钢窗拆除,卫生间墙地砖拆除,顶层原吊顶拆除,墙面真石漆,屋面防水铺设,顶层走廊轻钢龙骨铝合金扣板吊顶,空调架更换,女儿墙砌筑,塑钢窗安装及卫生间墙地砖铺设工程. 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月日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区段工期: 有关工期的详细要求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3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关于质量要求的详细说明见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以上 资质的施工企业 财务要求:/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 房屋建筑工程类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其他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补充、修改的时间 /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6月6 日15 时3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48 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48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拾万元 递交方式: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已委托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付. 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注:已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则不须另行缴纳.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予以退还(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