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元素吧里的召唤 | 2015-09-18 |
(2)领航员、领航学员的为12个月;
飞行机械员、飞行机械学员的为12个月;
(3)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或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学生驾驶员的为12个月;
(4)行使本条(c)款所列权利时,有效期按本条(c)款执行. (c)根据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在运行中所行使执照的权利,Ⅱ级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分别为: (1)飞行通信员、飞行通信学员的为12个月;
(2)私用驾驶员和初级飞机、滑翔机、轻于空气的航空器的商用驾驶员及其学生驾驶员的为24个月,其中年龄满40周岁以上者为12个月. (d)根据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在运行中所行使执照的权利,Ⅲ级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分别为: (1)Ⅲa级体检合格证:机场塔台管制员、进近管制员、区域管制员、进近(监视)雷达管制员、进近(精密)雷达管制员、区域(监视)雷达管制员的为24个月,其中年龄满40周岁以上者为12个月;
(2)Ⅲb级体检合格证: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管制员、地区管理局调度室管制员、总局调度室管制员和飞行签派员的为24个月. (e)Ⅳ级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为12个月. 67.25〔体检合格证持有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行使执照权利的限制〕 体检合格证持有人的身体状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体检合格证的相应医学标准时,不得在需要相应体检合格证的运行中行使执照所赋予的权利. 67.27〔体检合格证有效期的延长〕 体检合格证持有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在体检合格证有效期期满前进行体检鉴定的,可向局方申请延长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对于从事商业运行的空勤人员,经当地航空医师或执业医师进行局方指定项目的检查并经局方批准,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最多可以延长90天;
对于从事非商业运行的空勤人员,经局方批准,体检合格证的有效期最多可以延长180天. 67.29〔体检合格证的补发〕 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在体检合格证遗失或损坏后,可向局方申请补发.补发的体检合格证所载内容应当与原体检合格证相同. 67.31〔体检合格证的特许申请〕 (a)经体检鉴定,申请人的身体状况不符合所申请种类体检合格证医学标准的,当其有充分理由证明能安全行使执照权利时,可以向局方提出特许颁发体检合格证的申请. (b)体检合格证的特许颁发适用于Ⅰ级和Ⅱ级特许体检合格证的申请. (c)特许颁发体检合格证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地区管理机构航空卫生职能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1)体检合格证特许颁发的申请书;
(2)局方监察员或飞行检查委任代表出具的飞行技术能力证明文件;
(3)全部的体检文书和医学资料. (d)地区管理机构航空卫生职能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体检合格证特许颁发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民航总局航空卫生职能部门. (e)民航总局航空卫生职能部门在审定体检合格证特许颁发的申请时,可要求申请人进行必要的医学检查或医学飞行测试.检查结果证明申请人有能力在特定的限制条件下安全地行使执照权利的,可予颁发特许体检合格证. (f)对特许颁发的体检合格证持有人可以作出下列一项或多项限制,并在体检合格证上载明: (1)体检合格证有效期;
(2)飞行时间;
(3)飞行职责;
(4)飞行任务;
(5)局方认为安全行使执照权利所必要的其他限制. 67.33〔外籍空勤人员体检合格证的申请、颁发与认可〕 申请取得中国民用航空人员执照、合格证及其等级的外籍空勤人员,必须首先申请取得中国民航当局按本规则颁发的相应的体检合格证. 申请获得中国民用航空人员执照、合格证及其等级认可证书的外籍航空人员,必须首先申请获得中国民航当局按本规则相应的医学标准对其所持有的体检合格证的认可,或者申请取得中国民航当局按本规则颁发的相应的体检合格证. 67.35〔申诉〕 申请人对局方作出的拒绝颁发体检合格证的决定有异议时,可在收到拒绝颁发体检合格证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向民航总局提出申诉. C分部 Ⅰ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67.101〔适用性〕 符合本分部所规定的所有条件的Ⅰ级体检合格证申请人,方可取得Ⅰ级体检合格证. 67.103〔一般条件〕 取得Ⅰ级体检合格证应当无下列可能影响其行使执照权利或可能因行使执照权利而加重的疾病或功能障碍: (1)心理品质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