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5-09-24 |
2、支票、汇票、电汇时间以到帐日为准.
3、保证金汇款摘要应注明 保证金 ,注明其他内容的,将视为非保证金证明而予以拒绝.
13 投标报价货币 人民币
14 招标文件售价 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15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本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代理人与招标人确定好时间、地点,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由招标代理人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16 投标文件 份数及要求 1.投标函件、技术标书、商务标书装订成一册,正本 一份,副本 五份;
2.以上投标文件密封在一个封袋中;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若未按规定进行密封及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投错放或提前开封以及投标文件被拒绝的责任.
2、封面注明 投标工程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
3、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封,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时间 收件人: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 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二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截止时间: 2016年07月06日13:45时18 开标开标时间: 2016年07月06日13:45时地点: 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19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综合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20 履约保证 投标人履约保证金额为合同价款的10%;
履约保证形式:支票、汇票、保函. 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21 主要材料
1、投标人必须选用满足国家、省、市技术标准要求,符合技术参数要求,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合格证等证书齐全,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有效期内合格报告的设备、材料,本工程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的国家名优品牌产品及材料,严禁使用国家及大连市禁止和限制使用的产品.本次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必须达到环保最高等级.
2、投标人须按照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逐项注明材料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标准及总价.投标人未注明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的材料,一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要求的品牌产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实际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包括材料的选样、型号、规格、颜色、款式等)必须经过招标人认可后方可用于工程中.如中标人在施工中所用材料与投标所报材料不符,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监理及招标人未及时发现,竣工后发现,扣除该项工程全部工程款.
22 工程款 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95%),剩余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十(5%)转为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