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5-09-27 |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负责组织实施省、市下达的各项物价工作任务、价格改革措施、调定价方案;
组织监督实施市级以上物价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
宣传物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全区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
实现制定的全区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建立和完善价格管理制度.
(三)负责对本区范围内主要经营性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
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的管理和审验;
负责清理整顿乱收费工作;
开展物价政策咨询服务.
(四)负责对放开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收费实行监审;
制止价格欺诈和牟取暴利;
负责低价倾销工业品和成本认定,制止低价倾销;
负责集市贸易价格管理.
(五)组织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违法案件;
负责价格举报的调查落实工作;
参与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的监督检查;
负责推行全区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指导和扶持乡镇农村价格管理和农村价格管理站和社区价格站开展工作;
开展价格诚信单位筛选申报工作.
(六)建立健全全区市场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分析市场物价形势,预测物价走势,为上级部门宏观调控提供可靠依据;
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和商品风险基金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价格补偿补贴.
(七)负责全区价格认证工作,对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认证;
接受委托调解生产者、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价格纠纷.
(八)承担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公车、公章等管理及考勤、值班、重要会议组织工作;
负责公文起草、接收、传递、保密、保管、督办、归档等工作;
负责来访、来电等接待工作;
负责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和发布工作.
(二)物价信息股. 负责全区市场监测工作,掌握市场物价情况,预测、预警价格趋势;
?负责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负责价费调定价前的数据提供工作,并参与价费调定决策过程.
(三)收费管理股. 负责组织实施和贯彻执行国家的收费管理政策和法规,并依法对权限范围内的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商品进行调定;
负责对执收单位收费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农业成本调查队. 负责对定价目录规定权限范围内所列及新增的商品及服务价格成本进行监审;
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价格成本的调查工作;
负责培训成本调查人员、检查指导调查台账登记情况等工作.
(五)物价检查所.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价格违法案件的监督检查工作,并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负责全区商品和服务的明码标价监督检查工作.
(七)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 负责接待、受理、登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以及上级机关交办或者其他部门转交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