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5-09-27
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春季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我校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组织领导 为高效有序组织本次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学校成立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组长:邓院方 副组长:段永发 杭勇敏 成员:曾菁向健极 邹琳玲 潘中锋 侯李萍 卓萍贺汪波 余辉熊娟梅 李良树 吴丽吴丰盛 张利军 周业梅 吴水萍 杨萌李霓虹 申报对象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职或拟聘专任教师及专职从事学生工作的辅导员. 2.已取得中专或中学教师资格,转入高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须按正常程序重新申报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3.符合以上两条的聘用人员必须与学校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且试用合格并在申请高校教师资格时合同存续期在一年(含1年)以上. 申请认定程序 个人书面申请 个人向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材料.(3月19日前) 申请材料包括: (1)申请书一份(A4纸打印,所在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院系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本人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4)本人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能够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件1);

(5)本人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或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专业学历提供原始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以上要求顺序装订好. 2. 初审(3月20日至3月23日) 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申报对象的教学情况由人事处统一向教务处、学工处核实. 3.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3月31日―4月1日) 具体安排见《武汉城市职业学院2018年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方案》. 4.网上报名(3月21日至4月3日) 初审合格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报名,具体操作要求详见附件2. 5.体检(4月11日前) 地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 要求:携带《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附件3)且贴好照片. 6. 现场确认(4月2日至4月11日) 地点:人事处1-934 需携带:(1)网上报名审核确认后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一式两份,正反打印,贴网上报名照片) (2)网上报名同底照片1张(3)体检结果 (4)《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一份;

申报材料上报 学校统一将个人申报材料送往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批. 其他工作要求 1. 申报个人应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填报好个人申报信息,避免在最后一天突击使用网络系统,以致无法完成后期确认工作. 2. 对遗失和毁损的证书需要补发和换发的,于秋季申请认定受理材料时间内一并受理. 请于9月26日前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文件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5)原件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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