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9-28 |
②招标人名称;
③投标人名称;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或资信技术标或商务标);
⑤ 在2018年4月23日9时00分00秒前不得开启 按资格审查申请书、资信技术标、商务标分别制作装订并装袋密封.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封口处应贴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1.5 投标报价依据 / 4.1.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地址:(江山市区县河东路9号二楼) 4.1.2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3日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厅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以下要求参加开标会: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
②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书、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上述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投标人严格禁止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所填写编制或者密封装订投标文件. 5.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依法组建 5.1.2 中标公示 媒介: 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时间: 公示期3日6.1 履约保证金 金额:叁万元(不计息)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由江山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办公室、江山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指导和监督. 1.1招标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2项. 1.2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3项.
2、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 2.1本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项. 2.2本项目招标范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6项.
3、设计期限及质量要求 3.1本项目设计期限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7项. 3.2本项目质量标准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8项.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1项. 4.3本招标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3.3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投标人资格.
5、踏勘现场及标前会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前往工程建设地点,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并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对于不到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后果自负.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5.4招标人在投标前所作出的澄清和解答,招标人将以补充招标文件及答疑的形式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其文件有效性规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执行.
6、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