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 2015-10-05 |
一、资料收集时限 2016年11月18日-11月30日
二、政策兑现服务对象 工商税务关系在两江新区直管区的企业、社会经济组织引进的"已经国家或重庆市认定的4类高层次人才".
三、政策兑现服务项目 按照政策规定,高层次人才可申请2015年度创业扶持、租房补贴、安家补助、培训费用、研修津贴、科技成果再奖励、购房契约减免、财税扶持、岗位津贴、健康体检和疗养费用;
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首席(青年)专家工作室可申请一次性资金支持,并根据进站院士人数和博士后科研人员情况每年给予一定工作经费支持.
四、注意事项 各单位请于资料收集时限内将"个人信息表及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1份(A4纸打印)送区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新科国际大厦323室),并发送电子文档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琴、汪书振 联系
电话:
67303199、6308626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两江新区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兑现个人信 息表 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1月18日 附件 两江新区2015年度高层次人才激励政策兑现个人信息表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电子 照片 有效身份证件 身份证号 国籍 护照号码 户籍地 联系 电话 邮箱 现居 住地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学位 创办企业名称(如有) 创办企业时间、注册地及办公地址 人才认定机构(国家级或市级) 人才认定时间 人才引进单位(企业) 人才引进类别(4类高层次人才) 与引才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间 现任职务及职称 2015年度获得科技成果奖项 申请政策兑现"服务项目" 人才引进单位意见或创业企业意见 (章) 年月日两江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章) 年月日备注:1. 国家或重庆市人才认定材料复印件;
人才与引才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协议)复印件;
2015年度获得国家和市级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文件、证书等相关证明资料. 2. 新建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席(青年)专家工作室需提供:建站室批复复印件;
建站室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2015年度纳税情况复印件;
建站室近1年科研工作推进情况;
进站室院士、博士后或专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