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5-10-11 |
2、工资待遇按在编公办教师标准执行(不低于公务员平均水平);
3、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交计生、综治证明,待确定为参加体检对象后,于体检之前提交计生、综治证明;
4、应聘人员待确定为初步聘用对象并予公示后,应于8月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原件和毕业生档案,逾期未交者视为其放弃录用资格(鉴于建筑专业应聘人员多为非师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放宽要求,待聘用上岗后再考取).
五、其他
1、详细情况以《2013年惠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为准.
2、《惠安县2013年招聘新任教师考试报名登记表》从惠安教育局网站或福建省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网站(www.hakczz.com)首页"资料下载"栏下载.
3、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
电话:0595―87851408,15960559578 福建省惠安开成职业中专学校 201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