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霜天盈月祭 | 2015-10-14 |
三、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 (十二)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其新购研发仪器设备,按省政府资助额的50%给予配套.对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特别重大作用的研发机构,给予加大扶持力度. (十三)大力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对创业投资机构投资新型研发机构的,给予单个创业投资项目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投资额10%的风险补助,单个创业投资项目风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含上级兑现政策部分) ????(十四)对认定为国家级、省级、泉州市级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分别给予奖励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五)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并实施产业化.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经技术合同登记的,按企业对项目支付技术交易额的2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输出服务,经技术合同登记的,按项目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同一企业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十六)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单位、研究中心等)、专业服务机构引荐并促成本地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并经技术合同登记的,按项目交易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每年度奖励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五、培育自主知识产权 (十七)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试点单位、泉州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十八)对获得中国专利奖金奖或中国外观设计奖金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15万元,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专利权人给予奖励10万元;
对获得福建省专利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10?万元、8万元、5万元、3万元;
对获得泉州市专利奖重大发明专利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十九)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4万元,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奖励0.3万元,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每件奖励0.15万元.对申请登记地不在我市、授权登记地在我市并落地1年以上的发明专利,参照上述标准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30万元,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15万元;
非职务发明同一专利权人同一年度奖励不超过15万元(在申报奖励年度再进行著录变更的专利不予奖励),其中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奖励不超过10万元.对获得国(境)外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奖励5万元,同一发明专利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奖励不超过10万元.通过PCT程序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每件奖励0.5万元. (二十)对在我市新设立注册且在泉州市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为我市服务1年以上且服务专利申请达500件以上的,给予20万元开办补助费.对服务我市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分支机构,每年度为我市服务专利申请500件以上的(其中发明80件、实用新型120件以上),给予奖励15万元;
每年度为我市服务专利申请300件以上的(其中发明40件、实用新型60件以上),给予奖励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