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 2015-10-15 |
'一般'档次是指[(X-Y)*40%+Y]以下至法定最低罚款金额的处罚;
'较重'档次是指[(X-Y)*40%+Y]以上,[(X-Y)*60%+Y]以下罚款金额的处罚;
'从重'档次是指[(X-Y)*60%+Y]以上至法定最高罚款金额的处罚;
'顶格'档次是指罚款金额在法定罚款幅度最高线的处罚."、第二款"上述公式中X为法定最高罚款数额或倍数,Y为法定最低罚款数额或倍数."的规定,本案当事人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可对当事人处以人民币5500元的罚款.另外,经查当事人的生产设备、工具、原材料非专门用于生产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还用于生产其它的食品,可以不予没收. 行政处罚依据和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
(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一、处以罚款人民币5500元整;
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0元整. 当事人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缴到农商银行,也可以使用博罗县财政局在我局设置的POS机刷卡缴纳罚没款,逾期不缴纳罚没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博罗县人民政府或者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
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直接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