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助县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工作;
2、编制仲裁员名册;
3、送达仲裁文书;
4、管理县仲裁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
5、协助组织仲裁员培训、管理;
6、做好仲裁庭开庭前的证据收集工作,协助仲裁庭完成仲裁活动;
7、完成县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 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法律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和较强的计算机操作能力.